职务犯罪案件由于案件办理流程特殊、证据体系构建复杂,二审想要实现发回重审属于难度较高的司法实践结果。很多当事人及家属存在固有认知,认为一审已经作出有罪判决,二审大概率会维持原判,辩护空间十分有限。但司法实践中,一审判决并非终局结论,只要能够挖掘案件在事实认定、证据采信、诉讼程序当中存在的问题,二审阶段依然存在重要的辩护机会。本文结合新疆地区一起受贿案件,以案说法,厘清职务犯罪二审辩护当中值得关注的法律要点。
一、案件基本案情
本案当事人程某,被公诉机关指控受贿罪,涉案金额接近千万元。案件经过一审法院审理,结合卷宗当中言词证据、书证材料,认定程某受贿罪成立,作出有罪判决。程某不服一审判决,提起上诉,二审阶段委托律师介入开展辩护工作。
受贿案件当中,涉案金额巨大,意味着量刑档位较高,一旦一审判决生效,当事人将要面对长期实刑。在职务犯罪二审案件中,想要推翻一审既有的事实认定,难度很大。大部分职务犯罪二审案件最终都会维持原判,能够实现发回重审,属于程序层面的重大逆转结果。办理本案的袁红军律师,系北京大成(乌鲁木齐)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,从事刑事辩护近二十年,长期深耕本地各类重大疑难刑事案件,熟悉本地司法实践,在处理职务犯罪、经济犯罪等复杂案件过程中,一贯坚持阅卷、不放过卷宗细节的办案思路,正是依托对卷宗材料的细致拆解,本案才找到二审辩护的突破口。
二、案件关键节点与案件深度解析
接到二审委托之后,辩护工作已经错过了侦查、审查起诉、一审的黄金阶段,全部工作需要建立在一审已经完成的卷宗、庭审笔录、判决书之上。律师首要工作就是完整查阅全部案卷材料,会见当事人核对案件细节,把一审认定的每一笔受贿事实、每一组定案证据逐一拆解核验。
本案有几个值得注意的关键节点。,案件进入二审,不等于重新进行一次完整侦查,二审辩护不能凭空制造新事实,只能立足于现有卷宗,去发现原有证据体系内部的矛盾、漏洞以及程序瑕疵。第二,一审判决的逻辑是把供述、证人证言、资金流水等证据互相印证,以此确认受贿事实;辩护需要反向审视:这些证据之间是否真的能够形成闭环,有没有部分事实证据链条并不完整。第三,职务犯罪当中,言词证据占比很高,言词证据本身具备不稳定性,如果书证、客观材料不能够对言词证据形成稳固支撑,就会留下事实存疑的空间。
在本案阅卷过程中,辩护团队发现两大核心问题:一是部分指控事实存在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的情形。部分涉案事实当中,在案证据无法完整印证权钱交易完整过程,言词证据与书证之间存在无法合理解释的矛盾,部分关键环节证据缺失。二是案件审理过程当中存在程序违法问题,部分诉讼程序上的瑕疵,有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判。
实务当中不少当事人会把辩护重心全部放在实体上,一味强调自己没有犯罪,却忽略程序辩护的价值。《刑事诉讼法》明确规定,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,可以撤销原判发回重审;如果一审存在违反法定诉讼程序,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,应当撤销原判、发回重审。程序正义是实体公正的保障,程序出现硬伤,即便实体看似有理,也应当重新审理。本案中,实体事实存疑叠加程序层面问题,共同构成二审辩护的基础。
同时在整个二审周期,心理疏导与权利保障同样是辩护工作的组成部分。当事人在一审获重判之后,心理压力巨大,情绪波动明显。辩护律师除法律工作之外,需要持续和当事人沟通,安抚情绪,保障当事人各项法定诉讼权利能够完整行使,避免当事人因为心理状态,影响自身辩解、陈述权利的行使。

三、本案辩护突破点与辩护方向
结合本案实际情况,辩护确立实体辩护与程序辩护双管齐下的整体方向,不单一依靠某一个辩点,而是形成完整的辩护体系。
,逐笔核查指控事实,对证据链完整性开展实质质证。针对公诉机关指控近千万的受贿金额,辩护团队不笼统全盘否认,而是拆分每一笔指控事实,逐一核对对应的行贿人证言、当事人供述、资金往来凭证。区分哪些事实证据相对完整,哪些事实证据链条断裂。对于证据不足的指控事实,重点指出:现有证据无法排除合理怀疑,达不到刑事诉讼“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”的定罪标准。职务犯罪不能仅凭口供定案,需要客观书证与言词证据互相印证,缺少客观证据支撑的部分事实,不应当直接予以认定。
第二,聚焦一审审理当中的程序违法问题,提出程序辩护意见。辩护团队梳理全部庭审记录,核查一审审理流程,甄别审理过程中存在的程序瑕疵,论证该类程序问题足以对案件公正审判产生影响。在刑事诉讼体系中,程序不是可有可无的形式,一旦程序违法,即便是实体看似成立,判决的合法性同样会受到动摇。程序辩护在职务犯罪二审当中,是非常有力的突破口,也是本案能够实现发回重审的重要抓手之一。
第三,二审庭审及书面意见协同发力。辩护律师充分利用二审诉讼程序,提交完整书面辩护意见,把事实问题、证据问题、程序问题分层论述,同时在庭审当中围绕核心争议开展法庭辩论,向二审合议庭充分阐述辩护观点。同时,辩护律师保持和当事人家属的常态化沟通,客观说明案件风险,不夸大案件结果,如实告知二审的机遇与不确定性,让家属理性看待案件走向。
经过二审法院审查,采纳辩护意见,将本案撤销原判,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,实现职务犯罪二审中较为难得的程序逆转。发回重审之后,原审法院必须另行组成合议庭,按照一审程序重新审理,当事人依旧享有上诉权利,案件获得重新审视事实与证据的机会。
四、案例带来的实务启示
透过这起千万级受贿二审发回重审案件,可以提炼出职务犯罪案件当中几个非常重要的现实启示。
首先,不要认为一审败诉就等于案件结局已定。二审程序有独立的价值,但是二审辩护不是简单重复当事人的辩解,而是要扎根卷宗,找到证据、程序上的客观硬伤。单纯喊冤,没有证据与法律支撑,很难得到法院采纳。
其次,职务犯罪案件当中,证据审查应当坚持客观证据优先。言词证据容易出现反复,资金流水、书面协议、会议记录等客观书证,对于案件事实认定具备决定性作用。不管是当事人还是辩护律师,都应当高度重视客观证据的收集、梳理。
再者,程序辩护应当得到重视。很多人把程序当成“细枝末节”,只关注是否有罪、判多少年,但程序公正是保障实体公正的制度底线。程序瑕疵,同样可以成为案件辩护的重要突破口。
,刑事案件辩护应当保持理性预期。本案实现发回重审,属于程序层面的重大转机,但发回重审不等于无罪释放,案件依旧要重新接受法庭审理,最终结果仍取决于全案证据。刑事案件不存在百分百的胜诉,专业辩护的价值,是让案件在法律框架下得到充分、公正的审理,保障当事人法定权利不被忽视。
对于身处刑事案件当中的当事人家属而言,应当把握好每一个诉讼阶段。如果一审已经结束,依旧要重视二审窗口期,充分梳理卷宗材料,客观评估案件存在的问题,合法合理行使上诉权利。
